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》(环发2006[28号])、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新环评价发〔2013〕488号)要求,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、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特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,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
项目名称:30万吨/年春风油&塔河油A级沥青调和装置建设项目
二、 建设项目概况
30万吨/年春风油&塔河油A级沥青调和装置建设项目位于乌苏化工园区南昌路南侧,项目建设内容包括:沥青调和单元一套,年产30万吨A级沥青。本装置的A级沥青生产工艺在本质上是两种渣油原料的均匀混合工艺,春风渣油和塔河渣油先经过加热后再进入静态混合器混合,再进入沥青调和罐进行一定停留时间的循环剪切—调和而生产出沥青产品。项目总投资为3400万元。
三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乌苏市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乌苏化工园区
联系人:谢佳君
电话:18690258251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:
评价单位: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;
联 系 人:王山
联系电话:13899891332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
工作程序:
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,根据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,确定评价等级和重点评价项目;
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,开展环境现状监测,同时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,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落实本工程外部建设条件;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。
主要工作内容:项目工程分析、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(水、气、声、固废及生态)、环境风险评价、经济效益分析、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。通过对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固废、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,提出污染防治措施,最终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是否可行。
六、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
a)征求公众意见内容:
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区域周边的环境质量的看法;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;对该建设项目是否认可(若反对项目建设,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);重点关心该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;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;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。
b)公众意见反馈方式:
在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传真、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
[注]: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有关信息。
七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十工作日,请在十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。
乌苏市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
2017/7/13